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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要求
无论是否对监护权提出异议,都将在提出监护权申请的县巡回法庭举行监护权申请听证会。
监护权听证会主要解决两个问题:
- 是否需要监护人(即被指称残疾人真是残疾人吗?);以及
- 谁是残疾人最合适的监护人。
申请人是请求法院指定其为监护人的人士,有义务举证,证明这两个问题。请注意,被指称残疾人可以要求法院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举行不公开听证会。
查阅有关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与信托第 13-705(e) 条
无行为能力标准——人身监护权
如果法庭基于明确和有说服力的证据,确定被指称残疾人:
- 因任何精神残疾、疾病、习惯性醉酒或吸毒成瘾,而缺乏足够的理解或能力作出或传达负责任的个人决定,包括保健、食物、衣服或住所保障;以及,
- 尚无与该人士福利和安全相符,较小限制形式的介入方案。
查阅有关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与信托第 § 13-705(b) 条
通常情况下,监护权听证会在庭审法庭法官决定这两个问题之前举行。但是,在人身监护权案件中,马里兰州法律规定,残疾人有权就是否需要监护人(此人是否是合法残疾人)的问题接受陪审团审判。
陪审团如同正式庭审一样审理。所有利害关系方均可参加庭审,被指称残疾人有绝对权利在其法庭指定的或个人律师的帮助下出席庭审、出示证据和盘问证人。然后,陪审团事实上决定被指称残疾人是否是残疾人。残疾人或其律师可以放弃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将决定残疾人是否是合法残疾人。
相关规定: 《马里兰州条例》第 10-205 条
法官或陪审团在确定被指称残疾人是否属于合法残疾人以及是否需要指定监护人时,必须决定三个主要的事实问题。
1.残疾人是否缺乏足够的理解或能力来作出或传达负责任的个人决定,包括医疗、食物、衣服或住所保障?
仅仅诊断残疾是不够的。而是,必须有具体证据表明无法决策。例如,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被指称残疾人未关火而离开炉灶,忘记服药,或采取其它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具体行动。
2.这种能力缺乏是由于精神残疾、疾病、习惯性酗酒还是吸毒成瘾而引起的?
法官或陪审团将希望确保审查并消除其他导致被指称残疾人无法作出或传达负责任的决定的因素。例如,因抑郁症或其它可治疗的精神障碍引起了这一问题,则服用治疗药物或处方药更适合解决能力问题。可能有药物问题,或药物相互作用或药物剂量不当。或者,可能存在视力、听力或语言障碍,或者其它语言、家庭、社交、文化或宗教障碍,这些障碍导致了残疾感知,而实际上没有残疾。
3.有没较小限制性的选择?
法庭将需要确定,没有任何限制性较小的替代选择,可以保护被指称残疾人的福利和安全。由于监护权极大地限制了个人权利,重要的是,除监护权外,没有其他选择可以满足被指称残疾人的需要。比如,相比任命监护权,医疗保健授权书对残疾人限制较小。
无行为能力标准——财产监护权
在过去,如果没有人对示因令作出回应且如果法庭确信申请人提交了所有所需法律文件,法庭则可以在不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就申请作出裁决。现在情况不同了。虽然仅财产监护权申请无权要求陪审团审判,但是依旧需要举行听证会。
查阅有关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与信托第 § 13-211 条
在寻求指定财产监护人的审判中,申请人必须有证据优势向法官证明,被指称残疾人是:
- 因身心残疾、疾病、习惯性醉酒、吸毒、监禁、强制住院、监禁、被外国政府拘留、失踪等原因不能有效管理财产和事务;以及
- 被指称残疾人有权或可能有权获得需要适当管理的财产或福利。
查阅有关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与信托第 § 13-201 条
监护人选择
在法庭确定被指称残疾人实际上是残疾人之后,法庭必须确定谁是担任残疾人监护人的最佳人选。通常,残疾人可能已经提名了某家庭成员或朋友作为监护人,或者家庭已经就谁应该担任监护人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是,经常会有多人争当监护人的情况。在这些案件中,每位潜在监护人都必须在公开庭审中向法庭陈述自己的情况,然后由法庭选择监护人。
马里兰州法律规定了有资格担任人身和财产监护人的人士的优先顺序。
对于人身监护人,优先顺序如下:
- 由残疾人指定的人士、机构或公司,如果该残疾人在签署指定书时已年满 16 岁,并且法院认定,残疾人在执行指定时有足够的心智能力作出明智的选择;
- 依据《健康一般条款》第 5 篇 第 6 卷,残疾人指定的健康医疗机构;
- 残疾人的配偶;
- 残疾人的父母;
- 由已故父母的遗嘱指定的人士、机构或公司;
- 残疾人的子女;
- 如果残疾人死亡,将成为其继承人的成年人;
- 由照顾残疾人的人指定的人士、机构或公司;
- 法庭认定适当的任何其他人士、机构或公司;以及
- 对于 65 岁以下的成年人,当地社会服务部主任;对于 65 岁或 65 岁以上的成年人,老龄部长或地区老龄局局长,除在 65 岁前社会服务部被委任为该人的监护人外。地方社会服务部门负责人、地区老龄机构负责人、老龄司司长被任命为监护人后,可以将监护职责委托给在法院登记在册的工作人员。
对于财产监护人,优先顺序如下:
- 由外国司法管辖区指定的监护人、保管人或类似的受托人。
- 排在第二个优先顺序的是残疾人在成为残疾人之前指定的人士。符合资格的人士可通过签署一般授权书,指定一人担任其财产的监护人。同样,符合资格的人士可通过签署健康保健授权书,指定一人担任其监护人。
- 残疾人的配偶
- 残疾人的父母
- 在已故父母遗嘱中指定的人士或公司
- 残疾人的子女
- 未成年人、残疾人死亡时,作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继承人;
- 由照顾未成年人或残疾人的人士、机构、组织或公共机构指定的人士或公司;
- 向未成年人或残疾人支付福利的政府机构指定的人士或公司;以及
- 法庭认为任何适当的其他人。
如果具有同等优先权的利害关系人寻求监护权,法院将从愿意服务的人中选出最有资格的人。法庭只有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指定优先权排名靠后的人士。
遗憾地是,马里兰州判例法并未对“正当理由”下定义,马里兰州上诉法庭只有一例该等情况的判例。在挑选最合格的监护人时,法庭始终最关心的是被指称残疾人的最大利益。法庭并不关注“小时候父母给谁买了大自行车”,而这时常是引起监护权纠纷的驱动因素,也不会支持利害关系人就童年时发生的操场之争而提起诉讼。
相反,在确定是否有正当理由指定具有同等或较低优先权的利害关系人作为该人的监护人时,法庭将考虑以下因素:
- 利害关系人与所指称残疾人之间关系的性质和期限长度;
- 利害关系人与所指称残疾人之间的联系频率;
- 为什么利害关系人想成为监护人;
- 如果被指定为监护人,利害关系人对被指称残疾人有什么计划;
- 利害关系人距离被指称残疾人的生活有多近,利害关系人多久能探望被指称残疾人;
- 利害关系人是否可以合理地为被指称残疾人作出决定;
- 利害关系人是否健康,是否能够承担监护人的职责;
- 利害关系人还有哪些其它职责(例如,年幼的孩子,压力较大的工作);以及
- 利害关系人是否愿意就决定与被指称残疾人和/或其他家庭成员协商。
法庭在选择财产监护人时,可能进行下列额外调查:
- 利害关系人所受的教育程度;
- 利害关系人是否有工作经历或财务、会计或税务方面的经验;
- 利害关系人是否有支票帐户,以及多久结清一次帐户;
- 利害关系人是否熟悉简单的记账方法;
- 利害关系人是否有犯罪记录;
- 被指称残疾人有哪些资产,利害关系人对被指称残疾人资产的管理计划是什么;
- 现在谁在处理被指称残疾人的财产以及多久了;且
- 利害关系人是否与指称残疾人共同拥有任何财产。
查阅有关法律:《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与信托第§ 13-207; § 13-707 条
相关案例: Mack v. Mack, 329 Md. 188 (上诉法庭 1993 年)
监护令
在无争议的监护权听证会上,或在对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庭审后,如果法庭已确定需要人身和/或财产监护人,并已选定适当的监护人,法庭将发出指定监护人的书面命令。
该命令将陈述:
- 监护权是财产或人身监护,或者两者兼有;
- 残疾人的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
- 监护人的姓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如有)和电话号码;
- 监护理由;
- 监护人财产担保的金额,或豁免担保金额;
- 监护人年度报告的提交截止日期;以及
- 监护人的具体权力和职责以及对这些权力和职责的任何限制。
认真阅读监护令。如果您想采取监护令中未提及的任何行动(或不行动),请以书面形式与法院联系以获得许可。
相关规定: 《马里兰州条例》第 10-108 条
任命后
请记住,在监护问题上,法庭对残疾人行使管辖权,以保护不能自理的人士。因此,法庭实际上是监护人,法庭指定的监护人只是替法庭履行职责的代理人。阅读监护人的各种规定和要求时,应牢记这一点。
相关案例: Kircherer v. Kircherer, 285 Md. 114 (上诉法庭 1979 年)
对潜在监护人有各种初始规定和要求。潜在监护人必须观看马里兰州网站上的视频。在观看完整个视频后,您需要获得完成证书并提交给法庭。访问马里兰州法庭网站,查询证书表格链接等更多信息。
一旦您被指定为残疾人的人身和/或财产监护人,您必须完成培训计划。本课程可以现场或在线提供。有关培训要求的信息,请联系指定您为监护人的法庭。
除了培训要求外,您还需满足持续报告和记录的要求。例如,财产监护人必须在任命后 60 天内向法庭提交一份初始清单,其中列出了您被任命时监护财产中的所有资产和收入,以及年度受托人账户。人身监护人还必须向法院提交年度报告。
请认真阅读您的监护令。访问马里兰州法庭网站,查询有关培训和报告要求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