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指医生在护理患者时的行为或不作为不符合公认的医疗标准并对患者造成伤害。要赢得医疗事故诉讼,患者必须证明以下四件事:
- 医生有一个 责任 照顾病人。
- 医生 疏忽大意 (粗心)。
- 疏忽 造成 危害。
- 病人遭受 损伤 因为它。
阅读案例: 魏默诉赫特里克,309 Md.536,553(1987)
阅读法律:70 Corpus Juris Secundum,医生和外科医生§103
占空比 指医生对患者护理的法律责任。医生和患者建立专业关系后,这一责任就会发生。在社会上,每个人都有义务采取合理的谨慎态度,对于医生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必须为患者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
当医生同意治疗患者时即假定如此。
疏忽 指医护人员未达到其领域医生应有的护理标准,从而对患者造成伤害。如果医生有以下行为,则属于疏忽:
- 不要遵循其他医生在类似情况下的常规做法。
- 无法运行重要测试。
- 错误地读取测试结果。
- 给予错误的治疗。
为了证明疏忽,患者必须证明医生的错误不是小错误,而是导致或恶化患者病情的严重错误。
因果关系 意味着表明医生的行为或不作为造成了伤害。例如,它询问:
- 患者死亡是由于医生误诊,或
- 患者的死亡是由于其他健康问题,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和吸烟。
为了证明这一点,患者必须出示以下任一项证明:
- 医生的疏忽直接造成了伤害(实际原因),或
- 伤害是医生行为的可预见的结果(近因)。
如果患者不能证明因果关系,那么即使医生粗心大意,案件也会失败。
损害赔偿 指患者因医生的疏忽而遭受的伤害。这可能包括:
- 身体受到伤害或使现有状况恶化。
- 情感上的痛苦,例如压力或生活质量下降。
- 经济损失,例如支付更多的医疗费用或因无法工作而损失收入。
- 过失致人死亡
损害赔偿旨在弥补患者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所有伤害。
阅读法律:70 Corpus Juris Secundum,医生和外科医生§181。
过失致人死亡损害赔偿
如果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损害赔偿还可能包括非正常死亡索赔。这些索赔旨在补偿幸存的家庭成员或受抚养人的损失。非正常死亡损害赔偿可以包括:
- 失去经济支持:对死者本应为其家人提供的经济支持的补偿。
- 失去陪伴:对因失去死者而造成的情感损失的补偿。
- 丧葬费用:承担与死者葬礼和埋葬相关的费用。
- 痛苦与苦难:补偿家庭因损失而遭受的精神痛苦。
阅读案例: 斯潘格勒诉麦奎蒂,449 Md.33(2016)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法院和司法程序§ 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