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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受害者的权利
受害者是指因犯罪或违法行为而遭受实际或威胁的身体、情感或经济伤害的个人
受害者代表是代表已经死亡、残疾或儿童受害者的家庭成员或法定监护人。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104(a) 条;; 第§ 11-103(d) 条
如果您是一名受害者,根据马里兰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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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必须告知您作为受害者的基本权利。警察或治安官的副手通常会向受害者提供一本手册,以告知他们的基本权利,这本小册子名为《马里兰犯罪受害者和见证人:您的权利和服务》。 法规导读:《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914(9)(i)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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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法庭或青少年收监官必须告知您作为受害者的权利。如果您向地区法庭专员或青少年收监官(而不是联系警察)投诉您的伤害,地区法庭专员或青少年收监官必须向您提供一份手册,《马里兰犯罪受害者和见证人:您的权利和服务》 法规导读:《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104(b)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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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兰州宪法》和《权利宣言》规定,在公开刑事诉讼中,您有权被告知、出席、并提出关于受害者的意见。法规导读:《马里兰州权利宣言》第 47 条,,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102 条。.
性侵犯受害者的权利
警察必须提供交通。 如果您被性侵犯或强奸,警察必须提议立即将您送往医院或卫生部批准的其他设施,以进行治疗。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924(b)(1) 条
免费医疗帮助。 如果您前往医院或其他设施,医生和医院不能针对检查、收集有关攻击的信息和证据、为您提供紧急治疗或在初步检查后 90 天内的后续医疗检查而向您收费。但是,如果您接受任何其他医疗,医院和医生可能会向您或您的保险公司收费。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第 10.12.02.05 条法规
对罪犯进行 HIV 检测。 如果您担心性侵犯可能会让您感染艾滋病毒,请向州检察官和/或当地的性侵犯顾问寻求指导。您有权提交一份书面请求,要求州检察官要求法庭下令对侵犯您的罪犯进行艾滋病毒检测。如果法庭下令进行检测,您将会被告知结果并可接受咨询。
法规导读:《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113 条
马里兰州法庭
马里兰州法庭必须确保受害者获得法律赋予他们的所有权利。如果法庭发现受害者的权利未予以考虑或被拒绝,法庭可向受害者提供救济,只要这种救济不违反刑事被申请人或儿童被申请人免受双重审理的宪法权利。法庭不能提供修改对被申请人监禁判决或对儿童被申请人承诺的补救,除非受害者在所称的受害者权利侵犯行为发生后 30 天内要求做出补救。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103(e) 条
根据马里兰州的法律,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犯罪或违法行为的受害者(或死亡、残疾或未成年受害者的代表)拥有广泛的具体权利。
以下列出了其中一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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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通知权 - 州检察官办公室必须在提交或公开起诉虐待您的人员起诉书或信息后 10 天内通知您。此项通知通过向您提供一份手册的形式通知您:《刑事和青少年司法程序受害者的权利》(《Sus Derechos como Víctima en el Proceso de Justicia Penal y Juvenil》)。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914(9)(ii)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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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法庭通知诉讼程序的权利 - 州检察官办公室还会向您提供一份《受害者通知请求表》副本;如果您希望提前得到通知,您可以向检察官提交这份表格:
注意:如果无法提前通知您,但您已提交一份《受害者通知请求》,检察官会在此后尽快告诉:如果您不出庭,影响您利益的被申请人释放状态之任何变化、或任何辩诉协议、司法行动或法庭程序。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104, 11-503, 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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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各个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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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裁定、量刑或处置后的所有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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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听证会修改或撤销对被定罪人员的判决等任何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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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向特别上诉法庭和上诉法庭提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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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假释计划、协议、初次假释听证会或假释撤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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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私人律师代表您或您的代表人出庭的权利。 马里兰州犯罪受害者资源中心(Maryland Crime Victims' Resource Center)等组织可以提供律师或帮助你找到律师。规定导读: 《马里兰州规定》第 1-32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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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悉辩诉协议条款的权利。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104(f)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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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证会上向法庭提交受害者影响陈述以决定案件是否应该移交给少年法庭的权利。法律要求法庭在决定是否移交案件时考虑您的陈述。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法庭及司法程序,第§ 3-8A-06(c)(2)(i)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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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马里兰州卫生部通知的权利——如果法庭命令卫生部确定被申请人是否对所指控的罪行负有刑事责任或是否有资格受审。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20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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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前释放、保释或判决复核听证会上出席、陈述和/或请求保护令的权利。法规导读:《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 第§§ 5-201、8-106(b)(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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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的权利。法规导读:《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60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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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的权利 - 您有权向特别上诉法庭申请上诉许可,不受中间命令的限制,也有权直接向特别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不受拒绝您的特定受害者权利的最终命令限制。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103 条
审判后
如果您已经根据刑事诉讼程序第§ 11-104 条规定提交了通知请求,或者,如果您已经向公共安全和惩教署提交了书面通知请求,您将拥有某些特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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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权和评论机会 - 在帕托克顿审查委员会授予符合条件的人员(帕托克顿囚犯)工作释放、休假或假释之前,您拥有获得通知的权利和发表评论的机会,如果帕托克顿审查委员会决定向法庭申请永久释放某个成功完成三年假释且不违反假释条件的人员,您共有获得通知的权利。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50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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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假释听证会通知的权利 - 您有权得到由马里兰州假释委员会举行的假释听证会的通知。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505(b)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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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关于预先确定假释协议的通知的权利 - 在假释委员会与囚犯签订预先确定的假释协议之前,您拥有获得通知的权利。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505(f) 条;惩教服务,第§ 7-80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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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公开假释听证会的权利 - 某些受害者拥有以下权利:举行公开假释听证会;作为特殊的释放条件,禁止被释放人员与受害者接触;请求与委员会面;并在听证会上提供简短的证词。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惩教服务,第§ 7-304 条;第§ 7-801 条;《马里兰州法典》法规第 12.08.0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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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撤销诉讼的通知的权利 - 如果假释委员会对被判犯有暴力犯罪的人员发出重新拘捕令,您拥有获得通知的权利;此外,您还拥有获知撤销听证会结果的权利。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505(c) 和 (e) 条;惩教服务,第§ 7-80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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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针对减刑、赦免或缓刑等考虑的通知的权利 - 如果相关人员被考虑减刑、赦免或缓刑,您有权获得通知。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505(d) 条;惩教服务,第§ 7-805(b) 和 (f)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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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释放通知的权利 - 如果囚犯越狱、重新逮捕、转移到另一个监狱、释放(包括附带任何条件的释放)和死亡,您有权获得相关通知。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508 条。
犯罪受害者的经济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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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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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应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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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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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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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调查及赔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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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些选项的更多信息,请咨询马里兰州犯罪受害者资源中心。
“赔偿”是指犯罪人员必须偿还受害者、州政府、保险公司或其他对受害者的伤害、损失或损害进行补偿的各方。对受害者的赔偿优先于对其他个各方和政府单位的赔偿。
您有不同的方式可以针对您的损失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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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从州政府获得赔偿 - 刑事伤害赔偿委员会是马里兰州公共安全和惩教署的一部分,可以赔偿遭受身体伤害的犯罪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 45000 美元。如果发生凶杀案,该委员会可向未亡配偶或子女、或另一名依赖凶杀案受害者提供主要赡养费的人士支付丧葬费和赡养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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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获得罪犯提供的赔偿 - 您可以向罪犯要求赔偿。为此,您或州检察官必须要求法庭下令赔偿。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因犯罪而遭受的相关开支,法庭可能会下令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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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庭没有考虑或不当拒绝了您的赔偿请求,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在请求被拒绝或据称没有得到考虑后的 30 天内提出复议动议。如果法庭认为您的赔偿权利没有得到考虑或被以不恰当的方式拒绝,法庭可能会作出赔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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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11-603, 11-606(a), 11-617, 11-103(e)(4) 条
精神健康承诺与释放
您有权获得罪犯精神健康承诺和罪犯释放等情况的通知。 如果您提交了《受害者通知请求》,卫生部或州检察官办公室将会在发送下列情况之一的时候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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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健康承诺 - 卫生部门接到法庭命令,对被申请人进行检查或提交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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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听证会或卫生部门获得被申请人已申请听证会或提出释放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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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犯罪的人被建议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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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释放 - 对被控犯罪的人员进行指控的机构通知州检察官此人未经授权缺席,或法庭下令释放此人。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刑事诉讼程序,第§ 3-123 条
未成年人犯罪
罪犯为成年人的犯罪受害者所享有的大多数权利,也同样适用于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受害者一般来说,儿童或青少年是指年龄在 18 岁以下的人员。
法规导读: 《马里兰州法典》,法庭及司法程序,第§ 3-8A-01 条。.
作为成年人受审 - 犯了某些罪行的儿童将作为成年人在巡回法庭受审,而不是在未成年人法庭受审。
如果暴力犯罪人员是一名青少年,且该案件属于只能在巡回法庭受审的案件,如果该犯罪由成年人造成,州检察官必须通知您,您有权要求赔偿(针对伤害、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并向您提供一份《受害者通知请求表》副本。